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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终止合同需要什么情形
终止合同需要的情形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三、合同终止后能否主张违约责任
合同终止后存在违约情形是能主张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包括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