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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合同终止的情形应该是哪些
民法典合同终止的情形是:
1.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即合同目的已实现;
2.合同双方的债务相互抵销;
3.债权人免除债务;
4.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
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应该承担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找法网提醒您,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赔偿对方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合同履行终止后有什么义务
合同履行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有关事项,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并未对方保守商业秘密。《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