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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法律规定
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下:
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合同已经履行、合同解除等;
2.第五百五十八条,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合同履行完成的标志是什么
合同履行完成的标志是当事人执行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三、合同终止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终止通知函的内容是如下:
1.合同的主要内容;
2.合同的履行情况;
3.终止事由;
4.合同终止后的结算和清理事项;
5.合同终止期限等。